先說結論,WPD這間公司不建議去,

 

104投履歷之後,wpd的人資廖小姐跟我約時間面試,約了時間就人間蒸發,不回訊息

有以下截圖存證 (劃黑的部份是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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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晚間7:08 由公司方提出面試時間,並且我在10分鐘內,也就是晚間7:16就回覆可以,

但是!!!


公司人員直到5/20 早上11點,也就是面試時間都沒有任何回覆
人間蒸發,非常不負責任。


剛才5/20下午2:30  打電話來問說改成下午4點,問我行不行
我說不用面了,取消吧,但我想知道為什麼早上應該面的時間沒有來聯絡?
公司回答說:因為你回得比較慢所以先安排別人

十分鐘叫做慢?

OK即使你說的是真的,你真的在十分鐘內找到別人,安排別人在同一時段,那你也要事先通知我吧?


不負責任、對面試者不尊重、說謊

 

居然連一句道歉都沒有

而且還講得這麼理直氣壯

現在人資都這麼好當啊?

 

說一句居家辦公,所以先安排別人,這個邏輯我真的不懂欸

我把我的時間預留給你,你就不回覆,當求職者白癡

這種公司真的無言,我連面試都懶得撥時間了。

 

爛經驗

 

 

補後續

我向104意見回饋 提報本次面試邀約的經驗,說公司的面談邀約不遵守時間

並把具體的發生情況補上去

沒幾分鐘後人資就傳訊息道歉了

所以 也就算了吧 我也不追究了 但也不會想再去這間公司

 

 

工作內容

Requirements: 1. Major in legal, university degree 2. Have experience in reviewing contracts 3. Proficiency in English 4. Familiar with Corporate legal affairs. 5. Hard working and Be patient.  

職務類別
法務人員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工作待遇
待遇面議 (經常性薪資達 4 萬元或以上)
工作性質
全職
上班地點
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3樓 (距捷運南京三民站420公尺) 
管理責任
不需負擔管理責任
出差外派
無需出差外派
上班時段
日班,09:00~18:00
休假制度
週休二日
可上班日
不限
需求人數
1人
條件要求

接受身份
上班族
工作經歷
 3年以上
學歷要求
 大學、碩士
科系要求
 法律相關科系、法律學科類
語文條件
 英文 -- 聽 /中等、說 /中等、讀 /精通、寫 /精通 台語 -- 中等
擅長工具
Excel、Outlook、PowerPoint、Word
贊助提升專業能力
工作技能
用電相關法規、執行法律文件及契約撰寫、合約或備忘錄內容審查檢驗、追蹤及審閱合約流程、檢驗各項文件之法律效力、檢驗法律紀錄和相關文件、法律相關條文諮詢服務、執行公司法令解析
其他條件
 Responsibilities: 1. Review and revise contracts 2. Coordination of legal due diligence monitoring 3. Trouble shooting of diverse legal issues 4. Support and assist the legal affairs of other departments   We are a German based company, developing & building renewable power plants in Taiwan. You are young, dynamic & looking for career opport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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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