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害犯:行為人對客體要產生實害的可能=既遂.未達實際損害的程度=未遂.如殺人/竊盜

具體危險犯:事實上存在客觀危險才能犯罪.如放火燒毀他人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

抽象危險犯:立法者把一般人認為對法益有典型一般危險性的行為歸類.如酒醉駕車,雖然可能在空無一人的空地開車,但先前即被假設為有危險性,因此還是要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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